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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氏文摘

改革开放时期广州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举要(下)

时间:2020/11/24 9:11:23  作者:罗雨林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2004  评论:0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时期广州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举要一一是否“秦船台”的学术论争(上)罗雨林4,会议结论最后,与会各学科专家学者通力合作,他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针对“船台说”提出的论点和论据,通过严谨的科学论证,取得一致共识,否定了“船台说”。形成会议结论如下:(一)遗址出土木结构不是“秦汉或秦...

改革开放时期广州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举要

一一是否“秦船台”的学术论争(下)

罗雨林

4,会议结论

最后,与会各学科专家学者通力合作,他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针对“船台说” 提出的论点和论据,通过严谨的科学论证,取得一致共识,否定了“船台说” 。形成会议结论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遗址出土木结构不是“秦汉或秦船台” “下水滑道” 

1,造船界、船史研究专家运用专业知识,纠正了持“船台说 考古工作者对出土的“平行铺放两行厚重大木板 等木结构遗物认定为“船台”、“ 下水滑道”、“ 滑板”、“ 木墩”、“ 弯木地牛 等,以及由此作出的种种“假设” “推测” 的错误。指出釆用船台造船、滑道下水是近百余年来的事,远在2100年前是不可能有这样先进的工艺。并进一步分析了“船台说 所认定的所谓“船台 与实际真正的船台相比,存在下列种种的问题,说明它根本不能造船,也不是下水滑道:

1)结构不对。没有垫承船体重压力的龙骨墩,仅靠两列他们认为的所谓“边墩”( 其实是宫殿焚毀留下的木柱残段)来承载全部重量,其负荷就会因受力分配不合理而令船体倾倒。

 (2) 布局不对。三个“船台”之间的间距过小,若在1、2、3号“船台 上同时施工,则相邻船体造船时会相互碰撞,不能操作,运输等也不方便,影响施工进度,古今在造船台的布局设计上断断不会这样愚蠢建造的。

(3) 没有造船的基准线--龙骨线,也没有中心墩木,只装所谓的“滑道” 两条,便进行船体施工,则船体最初构件如何能安得上?难道“每对木墩上置一横梁,就可以拼接木船的底板” ?这是不可能的。从而得出这些“平行鋪设的两行大木板” 决不是“船台” 的结论。

“下水滑道” 也有下列错误,亦证明船舶无法下水:

1),因其平台无坡度或坡度不够(88米长的所谓“船台” “滑道” ,只有75厘米高差的斜度) ,而无法满足下滑条件,所以就不能“靠船舶自重下水” 

2),2号“船台 所谓的“墩木 上有“小圆榫”(6厘米,径9厘米) ,船若如他们所说的“斩包下水 ,则起码得将船体抬高6厘米,然后迅速拆除下水墩木,以便使船体落位到下水滑道和滑板之上才行。这绝不是“船台说” 者所称的“抬高少许” 那么轻松和简单,实际是谈何容易?

3),从水平的船台到进入斜坡段的下水滑道下水,这么重的船舶和这么长的距离,在2100年前,靠什么运载工具去运载呢?学者们都认为这在当时都是不可能的事。

(4),据当时主持发掘的麦英豪先生介绍:“在滑轨的上平面上,没有发现任何船体下水时产生摩擦刻划的痕迹 。这也证明不是下水滑道。

(5), 结构不对。其“滑道 “枕木” 不固定,“滑道” 之上无“滑板” 。“船台说” 者将滑板与滑道混为一谈: 在《在广州秦汉造船遗址试掘》中就这样写道:“滑板: 在枕木上平行鋪放两行厚重的滑板,构成一组滑道。”这样的解释真是大谬不然,令人啼笑皆非。其实真正的滑道完全不是这样,而是滑道与下垫枕木是要固定的,其上还要再放置滑木,滑板与滑道间要有润滑油之类,船下水就是靠滑道固定不动与滑板间的润滑剂的磨擦滑行下水的。若滑道不固定,又没有滑板,这怎么算是下水滑道?船下水时,又怎么在滑道上滑行?还有滑道如要保持强度不致受压变形,常用长方形截面。但出土的所谓“滑板” 或称“滑道” 的两块板却不是这样,其板宽达60至75厘米,厚才15至17厘米。与长方形截面比嫌宽和薄了,是不适宜的。况且滑道的结宜少,宜光洁,但出土的却是“留有锛砍的痕迹 。试想船体怎么可以直接在此种并不光滑且还有多处接头的“滑道 上滑向水中呢?

(6) ,它不符合船台、滑道滑行的规律,因此船舶无 法下水。

由于滑道上有榫卯固定的方形木桩,船体置于此木桩上,不仅船体无法平衡放稳,因而直接影响施工,不能造船; 而且即使船造好后,由于滑道不固定,又没有滑板,下水时,船体如何滑行?“船台说” 者为了自圆其说,称用“斩包” 方法,即用沙包垫在船底,打入木楔,将船体“抬高少许”  ,拔去木桩,船在滑道上滑行。这是“想当然” 想出来的。因为古法“斩包” 下水,船体在斜坡上,上铺以一定厚度的烂泥巴成梯形,每级留一定水量,沙包被斩破后,船体坐落在烂泥上,然后用人力把船首左右搖摆,由于水与烂泥起润滑作用,以及船体自重产生的推力,船便下行加速滑行,根本不需用枕木及滑道等设备。况且秦汉时期有没有能承受一定压力的沙包?尚属疑问。有了“滑道” ,何必又用“斩包” ?因而其所认定的“下水滑道” 是完全错误的。

此外,关于其所认定的所谓“木墩” ,也有这样的问题: 真正的船底木墩,一般是用长约1米的方形木搭叠成井字形的,其受压面积大,稳定性亦好。而遗址所用的,则是木桩形的,其受压面积小,稳定性差,用它来支承整个船底,这在造船中一向是不采用的。还有船台滑道走向与珠江岸线不是垂直,而是平行没有相交可能,其走向又恰好相反,怎能下水?再加上一直都找不到下水码头。后来在惠福路大佛寺旁发掘“南越国水关遗址 ,这就让我们找到了已远离遗址南移达600多米的珠江岸线的确切位置。从而无可置辯地否定了在遗址造船的可能性。

2历史地理学界及古地理环境研究界、地质、地震研究界的专家,从他们的专业角度看,该遗址地域究竟具不具备造船及下水的地理及环境地质条件?

“船台说” 若要成立成为真实,-个十分重要的条件,便是它,必须靠近珠江,方便下水启航。而该地域是古广州地形和地貌最高处,也是珠江三江汇聚后不断南移,形成陸地,并流入大海的演变过程。麦氏深知这-原理,也千方百计不断想寻找这方面的“依据” ,但事实却是一再“事与愿违” 。学者们根据该地域地层取样的硅藻化验和一百多个钻孔资料研究,确认遗址一带在秦汉时珠江水早巳远离该处南移几百米了,既不近水,地势又较高,也不存在“船台说” 者所认为的半島及河汊。因而不存在在该处造船台场的地形地貌的地理环境条件。

“船台说” 为了替自已的观点辩护,曾 引用已故徐俊呜教授关于“两个半岛夹着古河汊” 的说法,来证明该地近水适合造船。但学者们马上指出,这是不符合徐的原意的。徐的原意是指宏观的“广州台地” 而言,且是特指6000多年前的“某一地质时期” ,并非指2000多年前的秦汉时期。6000多年前至2000多年前,地形地貌的变化有多大?怎可混为一谈?他们还考证了秦代广州城的位置、范围、功能等,指出当时广州城边长仅400米近似方形,其核心区不可能有一个“规模宏大 ,边长不少于88米的“造船工场 及其赖以存在的“河滩地” 。《广州秦汉考古三大发现.地形图》为了说明“造船工场” 存在的合理,把“当日造船工场遗址定位在珠江河汊弯位的河滩” ,竟然把徐俊鸣先生的“两个半島说” 所特指为“先秦时代广州的原始聚落的地形” ,曲解为秦代,抹掉仓边告甘溪东支流,把唐末五代才出现的西湖移至秦代,并随悥加宽,把西湖“东边弯位” 扩大到北京路稍东的儿童公园,逼位“造船遗址” 。

3广东省博物馆文博专家、广东省考古研究所的考古学家们针对“船台说 者为了自圆其说,解释其后来在遗址处发掘出宫苑的事实与起先宣布的“秦汉造船工场遗址 在时代和地层上出现互相矛盾、相互否定的困境,而提出 “宫殿覆盖船台的两期地层说” 。指出: 从文化地层学及文化类型学分析,此处不存在秦与汉两期地层,而只有西汉初亦即南越国一个历史时期地层。依据是: 被他们硬分出来的7、8、9层,都出土有相同类型的文化物,如铜三棱箭簇、秦代和西汉都沿用的铜半两钱及文帝的四铢半两钱,以及“无论器形、纹饰均相同” 的瓦件及陶器片。至于《秦汉考古三大发现》提供的“1号船台枕木” 的放射线碳14测定年代(前1240年土90年)认为与他们作秦的推测相吻合。以此来证明所谓“秦船台” “南越王宮殿” 分属秦与西汉不同时期地层,其存在是“合理” 的。但广东考古学家及文博学家们认为,这是不能成立的。因它只不过是表明枕木的原树的死亡时间,与所谓“船台” 的建造时间是不同的两回事,况且这测定的年代上下相差达90年之久。而秦朝统一中国只存在15年,其测定年代从前1240年加减90年是从战国时期到西汉景帝有180年幅度,怎么能证明它一定就是秦代采伐、製作的枕木呢?所以此说不仅考古学不能证明,历史学的研究也可否定。因此枕木碳14测定年代对“船台说” 毫无意义。既然该遗址已发掘出确凿无疑的南越王宫御花园及宫殿建筑遗址,就不可能再同时建造与它相矛盾的“造船工场” 。所以把遗址定性为“秦代造船工场” 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4文物、历史和地方志学界的专家们从古番禺的生产能力、造船能力、人口、海运航行能力、船舶用途等方面,深入研究求真,质疑“船台说 。他们举出大量历史事实,证明“船台说 提出的在该处“造船 是应“军事上急需 “船台”废弃覆盖是因“战争结束,其历史使命完成 等说法是纯属主观猜想,毫无历史事实根据的。广州市地方史志办副主任陈泽泓研究员举出“船台 废弃后南越国历年所发生的战事,以及后主赵建德派人去福建漳浦造千石船等史实,证明“船台因战争结束而废弃 的说法是不科学的。他们引用《史记》与《淮南子.人间训》中有关秦统一岭南战争的史实,也与“船台说 所说的“造船 目的毫无关系,但他们却硬扯上关系,并作一系列的主观想象推理: 什么“入越的秦军属‘楼船之士’ 因而可以肯定,当日运送兵员及粮草给养都要有大批船舶配备。什么“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在一军处番禺之都的尉佗,利用番禺扼处东、西、北三江总汇的地理优势,岭南又盛产木材,资源、地利加上秦军中的技术条件三者俱备,在番禺组建庞大的造船基地,赶制大批按规格建造的船只,以应战争的急需,这是很自然的事”。学者们认为,麦英豪先生的考古不是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而是以这种主观想象推理代替客观历史史实分析得出“船台” 存在的结论,自然是谬误之极。它至少有如下几点错误:

1)秦军攻越之战,据史籍记载,其“楼船之士 及其运载给养的楼船,是从五岭以北分五路攻入来的。其中楼船水师是从长江中下游地区调集,通过灵渠通道攻入来的。当时也即是开战时,番禺是越人据守与秦军攻防廝杀的战场,秦军怎么可能在此“组建庞大的造船基地” 呢?显然这是麦氏的一种违反常理的主观推测。

2)秦始皇平越之战早有准备,包括军用船等,据古籍记载,这种 “楼船之师 早在春秋时期吴越争霸时已很强大,其“楼船 制作技术已很先进,那里的造船基地已很发达。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全盘收罗接收,可以随时调动,不必在攻越之战开仗后才“临急开坑 ,考虑在番禺选址建船台造船,准备军用物资。历史上,有这样准备战争的战例吗?

(3) 秦军若在番禺造船对攻越之战根本没有任何实战意义。因番禺地处东、西、北三江下游汇聚流入大海之处,攻越的主战场在西江中游的广西地区,假设秦军在番禺造好船参战是真的,他们又何必选择逆流而上,从下游到中游的广西攻打越人?

4)组建这么“庞大的造船基地 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是不能做到“应军事上急需 的。

(5) 当时岭南地广人稀, 包括古番禺在内的整个南海郡才五六十万人, 经济、文化、科技均很落后,有否必要或可能造这么多这么大的船舶呢?况且,当时造船必须用的铁钉等器具均需靠中原运来才能解决,广东当时还未有制铁业,不能生产造船用的铁方钉。《遗址》声称出土有7枚“铁钉 ,方钉仅-枚,且全部无钉帽的,古代钉子都是有帽的,这枚出土的方钉是否为造大船用的尚属疑问,因也有可能是建筑用的。至于“船台说” 者考证1号船台大枕木上的“东囗八 三个刻字,及“木料加工场” 地出土柲的漆皮残片针刻“丞里囗 三字,也不能证明所谓“船台 “木料加工场 是秦代,不是西汉南越国时期。因为事实上,“东 字小篆带隶法的书体虽是自秦代由宮中官员、学者程邈始创,但真正盛行是在西汉武帝(元鼎六年)晚期。但实际上它存在的时间还要更长,公元前52年的丞相御史律令册(汉24) 还是古隶体。也就是说,秦及之后这种书体一直延续使用至汉武帝时期止,包括整个南越国90多年都在使用。而且观“东”和“八”这两字的刻法.是较草率的体方笔直字体,接近汉初及南越国时期的古隶,不太类草创期的秦隶。故不仅不能单独确定是秦代独有的物证,甚至它是西汉南越国时期的秦隶物证更有可能,更为合理。至于“丞 这一佐官也是,它虽秦始置,但汉承秦制,依旧设有此官职。故出土柲的漆皮残片针刻“丞里囗” 三字中的“丞” 作为佐官解也不能成为秦代独有物证。相反,把它定为西汉南越国时期更为合理。

(二)绝大多数学者确认该“木结构遗址” 是南越国宫苑宫殿建筑遗址

笫一个理由是从出土“木结构遗址” 的布局和尺度分析,完全符合当时的宫殿建筑布局规律和建筑设计的尺度规则。

中国古建筑从商周时就开始使用建筑模数,以人体尺度、使用空间和等级等来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这种建筑模数,历代都必须遵循。因此,这种建筑模数的尺度法,为我们研究和鉴定古建筑包括这遗址木结构是船台还是建筑?提供了一条方法和途径。

与会建筑界及建筑考古界的专家和学者从建筑专业考古的角度,用战国至西汉时期的尺,度量“船台说” 所称的“木墩” “滑道” 的间距,发现它基本是整数倍尺。“木墩” 的间距在东西方向上呈对称性。如按“船台说” 作为船台布置考虑,则既不合情理,也不合用; 如作为建筑布置考虑,则它正合我国古代木结构建筑的特征和规律,符合秦汉时期我国宫殿柱网排列规律,其木栿的柱间距和开间尺度也符合这时期建筑设计的规则。因此,它是一座面阔十四间的殿堂格局。其东西排列的柱间距,从东起第一间开始依次为1601801902363201.90、2.77、2.68、1.86、3.20、2.12、2.06米。略可分为大、小两种开间,大者约为2.8至3.2米,即12尺至14尺; 小者约为1.6至2米,即7尺至9尺(都有40厘米的误差) 。大、小开间的排列,由东向西依次为小、小、小、小、大、小、大、大、小、大、小。向西侧探方外扩展两小间,通面阔一共十四间,这正符合秦至西汉尚多遵守的偶数开间的“古制,也正好形成纵轴对称--大殿东、西两端各为四小间,再加上两侧向中轴线各有大、小、大三间,于是便形成通面阔136尺,合31.28米。殿堂作此大小相间的布局,是有不少例证的,例如陕西扶风县召陈村西周建筑遗址F3就是如此。

第二个理由是它符合当时宫殿建筑构件的尺寸。

经考察其所谓的“木墩 实为木柱残断,其柱径小于真实的“船台木墩 ,基本符合已知秦至西汉宫殿建筑主要支柱尺寸,约40厘米左右见方,且不是如他们所说的“底大上小” 状况,而是柱身“略有收分” ,截面为方形。尤其在2号船台木柱残断(他们认为的“木墩”) 有长6厘米、直径9厘米的小圆榫,插入大木枋(他们认为的“船台平行大木板) 上的卯眼当中。这样尺寸和形式的圆榫正是柱脚榫,不是船台为了固定木墩防止倾倒的,比这更大的方榫,它若作船台用是起不了什么固定作用的,因为立柱后安装上部橫向梁、枋时,需要转动调整木柱以便使柱头榫眼对准梁、枋的榫头,所以柱头榫要求做成圆柱状而不是一般的方柱体。这都符合“遗址” 出土物状况,有5个这样的圆柱状柱脚榫适合要求。它们是大殿的主体--南北平行排列距离较大(2.8米约合20尺) 的三、四排的柱子(亦即所谓的“2号船台”) 

笫三个理由是其基础符合秦汉时期、南方地区普遍流行的干栏宫殿建筑、地板龙骨支柱作不入土的明础或浅埋的暗础处理。

据专家们的考察确证,所谓“木墩 之下的“枕木 滑板 ,其实是泥泞地基的一种建筑基础,是一种连续柱础--地栿。其依据是《试掘》一文所附遗址上层断面图所表示出包含在9层中的“大枕木” ,不是摆在沉积粘土之上的而是埋在沉积粘土(10层)下挖的基槽之中的。这种地栿做法继承和发展了新石器时代和夏代的做法,将两排距离较近列柱的两条枋木帶状基础,用较短的枋木(他们错认的“枕木) 连接起来,使两者联合产生作用,而形成-个抗不匀沉陷的基础整体。

这座宫殿除2号“船台 柱子是有榫入地栿,起定位及稳定的中间作用外,其余1、3号“船台” 柱子都是做成无榫入柱础的形式。这种柱础与柱子分离的形式在古建筑中是很常见的,尤其在潮湿多雨的南方地区,使用更多。这是因柱子入榫极易腐烂之故。

“船台说” 者不懂得这点古建筑知识,所以会质疑说:“哪有柱基不入土作:固定处理的呢?如此可浮移式的建筑基础,也算是干阑宮殿基址,则可说是古今中外仅此一例。”担心其整体结构不稳定。其实都是不必要的,因为其多列柱和柱头均有横梁相互连接,形成一个整体结构,基础稳得很呢。这种结构的例子很多,连最高质量的古建筑北京太和殿,也是采用这种结构方式的,所以绝不会“仅此一例” 。其东端仅露出4米多长的所谓“横阵 ,其实是该建筑的东南转角处的一道横向枋木地栿。

笫四个理由是将遗址顺坡地形改作建筑上的等高线布置。

广州总体地势是东北高,西南低。遗址笫8层--建筑地基。据《试掘》简报称:“原也是呈东北高向西南低倾斜” 的,如果是“船台” ,则应顺势作此布置才对,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已揭露被称为“船台” 的三排木结构遗迹,则基本是将其填平顺等高线布置的,这就很清楚地表明,该处不是船台,是建筑。

笫五个理由是大型砖石走道平行于所谓“船台” ,而且与后来发现的南越国御花園大型石构水池的方位是一致的。并且还出土只有宮殿建筑才特有的瓦--“万岁瓦当。至它为何会出现比所谓 “船台” 平行滑道遗构高出近1米?原因是由于地栿和柱脚都要埋入地下,而挖深基槽,因而产生这种高差。绝不是“船台说 所认为的是处于“不同文化层 

笫六个理由是其朝向符合秦汉宮殿的朝向。其“木墩” 即柱子排列一线均面向东南。纵轴为北偏西10度左右,正和已知秦汉宮殿相同,如咸阳宫一号址和三号址的方位就是北偏西13度及1030分。

笫七个理由是结合发掘出在“船台” 东北约50米处的石砌大方池遗迹及如西汉长安宫苑的太液、蓬萊 的主体景象,以及曲溪、沙洲围绕景象、供园林观赏的动物遗骸等和题刻,可推知所谓“船台” 实质是与上述园林景观密不可分的同体,是观赏禽兽出没的林间溪流景象的一座干阑式的宮殿,是供园居、赏景之用的。是宮廷园林一体工程。遗址还保留有溪流板桥处的步石,它恰巧通往殿堂西阶。

笫八个理由是有些学者根据目前所谓的“船台” 遗址仅揭露了部分,三组“船台” 从东端为基点向西如果还继续延伸的话,尚不知在何处结束。作为建筑开间,这样便可能会并不止于已有的14开间,而且最大开间仅为3.2米,作为殿堂来说尺度偏小了。因此推测所谓“船台 可能是联系宫殿之间的架空廊道或复道的下部结构,如秦咸阳和汉长安宮殿间的架空复道。也有的学者重述已故龙庆忠教授1990年的观点,认为是南越王朝汉台的下部结构。

(三),关于进一步求真,解决这数十年仍未决的考古学术悬案的建议

鉴于此遗址研究的重要价值,以及进一步弄清它是什么建筑遗址对广州市政建设和将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与会代表建议大会主办单位代表大家负责地将大会研讨情况和成果如实向省、市委和政府领导、国务院领导报告,建议由国家文物局牵头主持,省市政府协助,组织考古发掘队,扩大发掘遗址,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学者,继续深入研究论证,把各方面的存疑问题弄清,把遗址的定性材料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手续上送,由国务院批准将原来错定为“秦代造船遗址” 的定性结论改正过来,以挽回由于它的定性错误在国内外造成的负面影响。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史研究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造船工程学会

               广东省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中国笫四纪热带亚热带环境委员会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造船工程学会

                             2001年2月24日

(二) 举办笫二次大型学术研讨会《南越王宫苑里假船台论证会--愿历史早日展现真颜》

1)举办目的和筹备情况

笫-次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广州秦代造船遗址真伪学术研讨会》结束后,取得丰硕成果,由我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李昭醇先生共同主编了会议论文集《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饶宗颐先生欣然题写了书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于2002年11月出版了。由10个学术单位共同签署的会议学术结论在广东《学术研究》杂志发表,2002年8月16日,十个学术单位写信给黄华华书记和林树森市长,要求“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对遗址进行更深入的研讨,作出科学的定论。由于种种原因,都未能达到有效的推进和答覆。但参与研讨的学者大多年事已高,不少已遗憾离世,等不到这一学术悬案真相大白之时。学者们便商议决定在2008年11冄29日在广州沙面胜利宾馆,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史研究会、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广东造船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分会、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华中建筑》杂志社等12个单位共同发起,再次举办《南越王宫苑里假船台论证会》,为弄清真相,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消息一发出,全国各地及广州地区学者专家积极撰文参与。计有来自全国各地造船、建筑、考古、历史、地理、地质、地震、史志、文物等4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广州,撰写论文,严肅认真地参与研讨。有不少白发蒼蒼的学者,不顾年老疾病纏身,柱着拐杖到会出席。杨鸿勋先生本拟从北京赶来出席,由于临时有外事活动安排而未能成行。广东省博物馆老考古专家杨豪先生身患绝症,也赶来参加,在会上激动地发表了他最后一次学术演讲。几天后,他便与世长辞。市人大副主任、市文史研究馆馆长张嘉极先生应邀出席了研讨会。遗憾的是,会议再三邀请“船台说” 者麦英豪先生及其学生,都未能应邀到会,共同商议研讨,求证求真,弄清真相,消除分歧。却只派一名年青干部赴会当收集会议打印论文及有关文件的“观察员” 

2会议研讨围绕“宫苑内有没有一个造船台造船遗址存在?”这一中心议题展开。

大会由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副主席、著名文物鉴定专家黎展华和中山大学博土、文物收藏家梁基永共同主持,发言的专家先后有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史研究会副会长金行德先生、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李平日先生、广州地名学会副会长廖汝忠先生、华南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龙可汉先生、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史研究会史学组副组长何国卫先生、广东文物博物馆学专业研究员罗雨林先生、广东省作家协会杂文创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翰、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邓其生教授、《华中建筑》杂志社主编高介华先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力鹏先生等,他们都从各自不同的专业角度,对遗址的性质作了进一步深入研究,一致确认“遗址” 不是“秦代造船台” ,而是“南越王宫苑建筑基址” 

3会议成果--大会一致通过的呈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文物局的《建议书》

最后,为了让这次会议的成果得到落实,并通过纠错解决问题,使之产生更长远的影响,会议尾声所有与会者共同通过了一份《建议书》,拟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呈递报告,《建议书》全文如下:

建议书

1975年广州中山五路原市文化局大院发掘出土的南越国木结构遗址是岭南地区一处重要遗址。原发掘者把它定性为秦汉造船工场遗址,后改称为秦代造船遗址,并申报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曾经引起学术界的争议。经过三十四年后的今天,该遗址的性质越来越清楚。为了落实党中央的科学发展观,我们造船、建筑、地理、考古、文物、史志、历史、地震、海洋等多学科专家,汇聚一起,从多学科的角度进行深入研讨,再次全面论证,大家一致认为,原有考古定性有误,这个遗址不是秦汉造船工场遗址或秦代造船遗址,而是西汉南越王宫苑遗址。为此,我们特向国家文物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建言如下: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应在近期内组织全国性多学科专家对该遗址的性质进行新的考古鉴定。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鉴于该遗址的原有定性和命名有误,建议在该遗址建南越王宫博物馆立项审批过程中,本着对人民、社会和国内外参观者负责的精神,将原来错误定性和命名进行必要的纠正。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吸收不同观点的多学科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继续深入展开对该遗址的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使之成为无愧于广州考古的代表性成果。

     在会上 共有55位来自会议各学科专家和学者签名共同建议(名单略)        2002年8月16日

4会议产生的强烈的社会反响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中国著名建筑学家罗哲文先生在电话中听说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学者热烈研讨发言,再一次一致确证遗址原定性和命名有误的消息后,表示同意杨鸿勋及大家的意见。并说:“我早在6年前在自已的著作《中国古园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就作了改正,已不再提秦代造船遗址,也不提是南越王宫署遗址而称‘南越王宫苑遗址’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广州不少专家学者(被邀因种种原因未能与会),听说会议成功召开并取得成果之后,十分兴奋,表示祝贺!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也有不少人存在疑惑,认为这场持续了数十年的学术争论,为何至今仍未能得到改正,并有新的定论公布?除去其他很多复杂的非学术因素外,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遗址未能继续扩大发掘研究,让多学科学者专家未能获取更多第一手考古发掘资料,历史真相仍被埋藏在地下。解决的办法,一定要争取领导的支持,排除麦英豪先生提出的种种阻挠继续扩大发掘的似是而非的“理由” 和借口:

如,笫一和二借口:麦氏说:“古木出土后的脱水与整个遗址的防水保护的难题。”以及“船台” 土层保护与其上的宮殿遗址土层保护的矛盾。造成遗址被填埋,他一再拒绝执行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先生及苏秉琦先生的对遗址发掘要求他弄清“船台” 木结构的尽头的指示和忠告。用种种借口阻挠扩大发掘,使计划被搁置多年。至今难题仍无法解决。他们认为,按目前科技水平看,这些都并非难题,而是故意阻挠扩大发掘的借口。建筑学家杨鸿勋先生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没有宫殿叠压的地方难道就不可以发掘船台吗?”李翰先生也在《不要炮制笫三个国际性笑话》一文中驳斥道:“‘船台说’ 者说:‘没有成熟技术加以脫水加固’ ,只好‘回填覆土’ ,深埋地下。这是欺世诡辩之词。据文物保护与修复专家戴建国先生《饱水漆、木、竹器脱水定型的方法》介绍,就有九种常用的脱水加固方法。北方有王浩夫先生亦撰文谈《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谢尔塔拉1号地出土木器的修复与保护》介绍,对该批‘腐蚀、变形较为严重的’ 木器经过‘脱水、加固和整形处理后’ ‘取得较好效果’” 

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所谓的难题真的是技术难题吗?为何没有看到为难题寻求答案的举措?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何对其基本定性问题会争论数十年?这才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关键所在。

注释及参考书目:

1)中国建筑史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楊鸿勋《双百方针的胜利》见《“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第二部分争论的实质问题·六335页,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编,李昭醇、罗雨林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11月。

2)黎显衡、陈茹《广州秦造船遗址发掘纪事》见《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19页广州出版社。又见《广州“秦汉船台遗址”争论大事记》刊于《“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9页。

3)麦英豪、全洪、李颍明《霜叶红于二月花一麦英豪先生访谈录》《南方文物》2014年笫2期。

4)麦英豪《广州秦汉考古三大发现随感笔录》,《故宮文物月刊》(台湾)205期。其原文引述如下:“在发现之初,……根据我的经验判定这不是古墓,又不像建筑基础,会不会是造船的遗址?因为我曾到过现代化的广州造船⺁参观,仅凭脑海中留下的这点印象作如是猜想。”当时支持麦英豪“船台说”的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周连宽先生也这样说。他在别人质疑“船台说”时回答说:“这很简单,我在岭南大学附中读书,上学时天天都经过珠江南岸的几家十船厂,现在看到的遗迹情况正与船厂的类同。”连麦英豪请來作最后把关、在鉴研会上“拍板”确定遗址性质的“权威”、上海交通大学杨槱教授也是“凭想象”或“常人所共识的一点常识”來鉴研判断的。

5)见(2)。

6)陈以沛(当时任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袐书)《关于“船台说”与“宮苑说”争论的我见》《“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286页。

7)见(2)

8)见(2)

9)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华堂《再评“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三,关于“木墩”顶端的灰痕与炭痕问题。戴开元《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说质疑》《武汉水利工程学院学报》1982年1期17一25页。刘龙文《对广州秦汉造船台遗址的浅议》《广东造船》1995年2期38一41页。陈华堂还多次问过当年参观过遗址的同事,他们都不假思索地说,木头是火烧过的,还用手摸过留下黑色炭痕。但麦先生们对此都矢口否认,坚持说是氧化留下的“灰痕”。

10)麦英豪《2000年6月25日广州新闻发布会讲话“关于秦代造船遗址问题”》《『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附39页。

11)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

12)同上,黎显衡、陈茹《广州秦造船遗址发掘纪事》220页。

13)同上,第222页

14)同上,笫233页。

15)同上,笫230页。

16)记者刘平清《中国古建筑界船舶研究史界地理学界顶尖高手将云集羊城挑战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定论•假如当初南越王御花园旁地下不定为船台遗址广州可避免损失过亿元》《广州日报》2000年6月12日。

16A)《愿历史早日展现真颜――记“南越王宫苑里假船台” 论证会》文末附会议的反响(1)罗哲文表示同意杨鸿勋先生及大家意见,“我早在6年前在自已的著作《中国园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就作了改正,已不提是广州秦代造船遗址,也不提是南越王宫署遗址,而称‘南越王宮苑遗址’ 

(16B)《有专家称秦代造船遗址是学术史上冤案,南越王御花园下不是船台是宮殿》《广州日报》2000年6月6日滨明、闻过、健聪、琳琳。

16C)《杨式挺研究员从事考古文博事业五十周年暨八十寿辰文集稽古探源)161页广东省出版集团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5月

16D)杨鸿勋《双百方针的胜利)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呜集)336页337页

17)麦英豪、冯永驱《序论》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1一14页

18)广州市文物管理处、中山大学考古专业75屆工农兵学员《广州秦汉造船遗址试掘》原刊《文物》1977年笫4期,现收入《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12页。说“7℃层,这是一层回填土,厚0•4米一0•7米。”

19)但在1999年编辑出版的同在该书的112页《广州发现南越国御苑遗址》一文,说这层回填土“厚07米一0•9米 。在1999年出版的《广州考古三大发现》83页,也悄悄改为0•7一0•••9米。

20)在该书排在笫一篇的麦英豪与冯永驱的《序论》第6页,保护的难题,为強调不能继续扩大发掘,必须把“船台” 填埋的理由,他把这层回填的山岗土说成

21)《“广州秦代造船遗址” 学术争鸣集》363页

22)徐恒彬《关于“广州秦代造船遗址” 的一些疑问》《“广州秦代造船遗址” 学术争鸣集262页。

23)杨鸿勋《小议“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 ―,“‘船台’上叠压着南越宫殿上部建筑遗迹,则宮殿下部结构遗迹只能就是‘船台’” 。刊自《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 学术争鸣集》364页。

23)罗雨林《我对“船台说” 立论基础的看法》五“宫殿覆盖船台” “船台” 就是宮殿的基础。《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呜集》笫347页―348页。

24)穗文《实行学术民主  贯彻双百方针 “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 争鸣推进科学研究》《中国文物报》2000年12月24日。

25)《邀请“船台说” 代表人物麦英豪先生参加研讨会论辩的信》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史研究会、广东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造船工程学会、广东省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中国第四纪热带、亚热帶环境委员会、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武汉理工大学、武汉造船工程学会。2000年10月24日

25)据辛元欧教授在筹备会议上的口头传达记录。

 (26)《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序论笫9页  麦英豪  冯永驱 《广州文物考古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  广州出版社2001年12月

27)《广州归來话真伪》2 几点困惑 2•1众说纷纭怎辨真伪  库耘  《广州秦代遗址学术争鸣集》185―186页及《航海工程》2001年笫3期

(28)《对广州秦代造船遗址考古学术论争的一些看法》 《广州文物考古集》141―143页

29)同(27),(30)。

(31)《“遗址” 非船台、非造船工场――与“船台说” 商榷》文末注释后附  潘惟忠广船国际高级工程师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述争鸣集》162页。

32)《古代华南的干栏式建筑》安志敏《南中国及鄰近地区古代文化研究――庆祝郑德坤教授从事学术活动六十周年论文集》香港大学1994年出版。该文節录收入《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58―59页

33)《积沙为洲屿  激水为波瀾――南越王宫苑的认定兼答船台说者冯永驱、陈伟汉、全洪》杨鸿勋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305页

34)《南越王宫殿辨――与“船台说” 商榷》杨鸿勋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呜集》299―303页

(35)《广州秦造船遗址考古专辑》14页

36)〈再评 《广州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三,关于“木墩” 顶端的灰痕与炭痕问题〉陈华堂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391頁

(37)《对“船台说” 的剖析与商榷.3.1建造木墩难以拆移》何国卫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146―147页

(38)《再论“在广州发现的并非造船工场遗址”―― 兼评《秦造船遗址论稿专辑.序论6“造船遗址” 的“斩包下水” 竟要抬高船体,是“船台说” 者的主观想象》席龙飞  《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鸣集》353―354页 

39)“广州秦汉遗址” “造船工场遗址” 吗?.五,关于“斩包” 问题》顿贺(武汉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教授)《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呜集》170―171页

(40) 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召陈西周建筑群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 3期。

战国至西汉尺=0.23 米,刘敦祯主编《中国古代建筑史》建筑工业出版社1980年。

(41)《广州秦代造船遗址学术争呜集)367――369页 

(42)《同上)377                                                                                                           

罗雨林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文博专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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